田寮洋得救了嗎?真實與虛幻,發展與毀滅,貢寮居民看東北角圈地事件

作者:貢寮社區報主編林紋翠


7月中旬,是貢寮的稻子收割的季節,網路上有一個消息正在蔓延 ─ 一個由行政院核定,面積超過七百公頃的東北角開發案正在緊鑼密鼓的進行著,其中也包括了田寮洋 ─ 一個北部重要濕地和許多鳥類愛好者的秘密花園。近來台灣各地因徵地而起的爭議事件不斷,田寮洋難道又要成為下一個圈地事件的犧牲品?消息傳開,馬上引起網友的關注與討論。

為了保護景觀,維護居民權益,徵收景觀保護區?

「東北角管理處成立之後,貢寮沿海的土地長期受到限制開發,政府為解決長期以來的民怨,所以要將景觀保護區徵收,然後讓民眾可以換到山邊的其他土地。」

景觀保護區既然受到限制,政府乾脆徵收,一方面可以解決私有土地被限制開發的民怨,一方面又可以讓保護區收歸國有,從此免除開發的壓力,聽起來似乎是美意一樁,為何引起如此大的爭議?

細看行政院三月針對此案的興辦計畫核定本,會發現,裡面幾乎是以劃定的四百多公頃農業區為計畫主軸,原來是主要徵收目的的沿海景觀保護區,反而只有這些農業區的一半,不是說要將景觀保護區收歸國有嗎?怎麼反而劃了這麼多農業區?而且這些農業區一下子從農地全被變更為建地。到底是保育還是開發?這種反客為主的結果,讓人很疑惑。

官員不斷強調景觀保護區「民房破舊」,政府是否曾嘗試協助居民改善建物外觀,還是一味的禁止和限制,並沒有被討論;反而以「房屋破舊、影響景觀」做為徵收理由,對居民來說,真是情何以堪!而所謂的破舊民房,指的到底是哪裡?會讓人覺得景觀上混亂的是什麼區域?檢視這次的徵收範圍,會發現兩者並無關係。這也不禁讓人懷疑,所謂的維護景觀看來只是個藉口,那麼這個案子到底是為何而設?或為誰而設?

預標售?讓人不解的新名詞

在這七百多公頃的徵收範圍中,有三十二公頃被劃為旅館區,這些旅館區將被「預標售」給有意購買的財團,而且不止一次提到「預標售」的成敗會是這個計畫成功與否的關鍵。原來是要徵收景觀保護區的計畫,為什麼要以賣旅館地來啟動?原因是政府要節省經費,所以用「預標售」的方式,先與有意購買旅館地的財團協議,藉以得到財源,才能進行區段徵收作業。然而政府與財團協議的這些土地,所有權人仍不是政府,政府公然的與財團協議賣私人的土地?聽起來真是不可思議,更讓單純的居民百思不解。

解決民怨的急迫,所以作業要同步進行?

在這個案子的原始計畫「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—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」中,看不到有任何的可行性評估、也看不到環評的程序,卻一再強調「為解決民怨的急迫」,所以作業時程要快、快、快。因為要快,都市計畫、區段徵收和旅館區預標售幾乎是同步進行,且時程都定在99年底前後。讓人無法理解的是,誰會去請政府趕快把自己的土地徵收?只知道這樣迅速的時程,恐怕會讓居民連說不的機會都沒有。

不只是田寮洋,包山包海,為圈地而圈地

東北角境內大多為起伏的丘陵,這個區塊內,要找到所謂適合開發的土地並不容易,營建署官員曾對媒體說:從航照圖上面看,田寮洋地勢平坦…….。

從航照圖上判讀?那就不難想像,為何這個計畫會這樣圈地。東北角丘陵內幾條河流的河谷平原兩側是少數區域內平坦的土地,也是主要的農業區,在這個計畫中,不只田寮洋,包括雙溪河流域、隆隆溪流域、石碇溪流域,兩側的平坦農業區,幾乎全被圈了進去。

區段徵收,土地產權大挪移

原本要解決沿海景觀保護區的問題,卻劃了更多靠山的農業區,不管海邊或山裡,世居於徵收區的居民,才是真正在土地上生活的主人,經過這樣的區段徵收後,有幾個人有能力換回足夠可供建築的土地?原來依海維生的漁民,難道就要因為房舍破舊被迫到山裡生活?原來從事農耕生活的農民,失去了耕地,又該何去何從?

東北角的景觀保護區一直有投資客計畫性的大量收購,這些投資客早期以低價買進原本限制開發的土地,靠著這次的區段徵收,可以讓自己換到其他可供建築的土地,將成為獲利的一小群人,然而這些可供建築土地是政府以徵收的手段,向其他小農小民一點一點的徵收來的,這種表面上合法的產權大挪移,是否合乎公平正義?

保護還是開發?錯亂的國土歸劃

東北角多雨的氣候,減少了人為開發的壓力,自然的力量,讓以往人類活動的區域,逐漸變為荒野,漸漸恢復成森林。完整的林相,讓許多因人類活動退居原始山林的物種漸漸的回來,有了森林的涵養,區域內的溪流水質清澈、水源無缺,是北台灣低海拔難得的淨土。除了雙溪河因颱風暴雨造成水患,這裡少有土石流等天災。

東北角管理處成立以來,對居民的土地使用有諸多限制,居民希望的是能適度的開放,對自己土地有合理的使用;能夠安居,才可能有更好的未來;這種大規模的解禁與開發,不僅對環境產生莫大的衝擊,更打散居民的生活脈胳,不論對自然或人文景觀都將造成毀滅性的傷害。

地小人稠的台灣,土地長期以來承受著開發的壓力,在人口成長趨緩的今天,限制開發二、三十年後的東北角,是否還需在原來定位的低度開發區做如此大規模的變動?不禁讓人想問,這樣前後不一的國土歸劃邏輯何在?

環境的改變常是牽一髮而動全身,就算田寮洋被劃出,環繞的其他區域仍被大肆開發,田寮洋變成一個生態孤島,整個區塊的環境終究還是淪陷。如果以為田寮洋劃出,問題就會解決,就如同白海豚會轉彎的理論一樣,只是顯示出執政者對生態環境的無知與輕視。

政策轉彎
隆隆溪山谷(圈地代號J、K、L區)

從事情暴發開始,居民沒有得到任何一個公部門主動的說明與回應,輿論討論得很熱烈,公部門選擇在私底下運作、找地方民代滅火。原來不見踪影的可行性評估,忽然在八月初冒了出來,變成公部門掩飾政策草率的藉口。營建署官員在媒體上說:六月就已決定不劃入田寮洋。然而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的標案文件,可都是七月才出現的,是時間錯亂?還是政策面對輿論壓力下的轉彎?既然這個案子有這樣的大轉彎,表示原來的興辦計畫有很大的缺陷,問題不僅僅是田寮洋,而是整個案子該重新檢討,否則,救了田寮洋,其他更弱勢的居民、土地和環境仍會成為草率圈地政策下的犧牲品。

問題的根源 ─ 嚴重缺陷的土地徵收條例

從大埔、相思寮到東北角的圈地事件,都是因為土地徵收條例而起。翻開土地徵收條例的第一章,上面記載其目的「為實施土地徵收,促進土地利用,增進公共利益,保障私人財產」,然而何謂公共利益?其中有許多模糊地帶,也因為模糊的定義,預留了許多空間,讓財團、政府可以藉此浮濫圈地,從中獲取暴利。

所以,苗栗縣政府可以強徵大埔農地做為工業區,因為那是他們認定的公共利益;所以,彰化的相思寮也因為同樣的原因被圈地;而貢寮呢?把人民的土地圈地徵收後賣給財團和建商,冠上維護景觀、發展觀光之名,政府還是可以說成是「公共利益」。

當法律被濫用,會變成握有權力者最可怕的武器,而弱勢者就是他們最喜歡欺凌的對象。要終止這樣的亂象,最好的方法,就是要修訂「土地徵收條例」這樣有嚴重缺陷的法律條文,否則,不管是在哪裡,一旦被政府與財團看上,就可能陷入失去家園的恐懼和困境裡。